國家衛健委正式發布了《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2021-2025年)》(一下簡稱《計劃》),對未來4年兒童健康相關工作進行部署。文件例出七項重點行動,細化為22個條目,其中多項內容與基層工作密切相關。
兒童保健工作成基層重點
“兒童保健服務提升行動”是《計劃》提出的7個重點行動之一,下屬的5細化條目中,4個涉及基層日常工作。
一是加強兒童健康管理,積極推進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0~6歲兒童健康管理項目,并提出“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和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分別保持在85%以上和90%以上”的目標。同時明確指出“將兒童健康管理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2018年國家衛健委發布的《關于規范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管理的指導意見》寫得很清楚,“家庭醫生團隊在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和工作職責范圍內應當根據簽約居民的健康需求,依法依約為其提供基礎性和個性化簽約服務。基礎性簽約服務包括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0-6歲兒童的健康管理工作作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重要內容之一,早就被納入了家庭醫生的職責范圍,文件重申該項職責意味著未來四年,這項工作的考核可能會加強,基層醫生必須引起重視。
二是促進兒童心理健康,要加強兒童心理行為發育監測與評估,探索建立以兒童孤獨癥等發育異常為重點,在社區可初篩、縣級能復篩、專業醫療機構診斷和康復的服務網絡。
各地的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二級以上綜合醫院、精神專科醫院要開設兒童精神心理科或兒童心理保健門診,加強兒童精神心理專科建設,促進兒童心理學科發展。
三是推進兒童眼保健服務。兒童眼健康近年來愈發受到官方重視。
今年6月國家衛健委就發布了《0~6歲兒童眼保健及視力檢查服務規范(試行)》明確基層醫生要承擔兒童眼部疾病的初篩、轉診、健康宣教等工作;7月份發布的《關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中,兒童眼健康被作為兒童健康管理的突出重點工作提出,明確基層醫療機構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兒童眼保健和視力保護健康教育;而《計劃》中,國家衛健委要求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眼保健服務能力建設,與兒童醫院和綜合醫院眼科建立協同機制,實現兒童眼健康異常情況早發現、早診斷和早干預。一年三次強調兒童眼保健服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四是加強兒童重點疾病防控。實施國家免疫規劃,規范開展兒童預防接種,維持較高水平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堅持常規和應急結合,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兒童醫療救治,保障兒童必要應急物資儲備。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等新發傳染病疫情防控中兒童健康評估與干預。加強兒童碘缺乏病的防控工作,開展定期監測,消除碘缺乏危害并保障兒童碘營養水平適宜。做好農村地區兒童氟斑牙和大骨節病的篩查與防控,保護兒童牙齒、骨骼健康發育。
兒童保健服務質量改進納入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
《計劃》重點行動的第6項是“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提升行動”,提出將進一步完善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并明確基層醫療機構在體系中處于基礎地位。
為打牢地基,《計劃》要求進一步強化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加強以縣級婦幼保健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樞紐,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建設。開展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建設,提升兒童保健服務質量。
同時,探索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兒童保健科、兒科門診、兒童預防接種門診有機整合,優化功能布局,豐富內涵,推進兒童健康全過程管理和服務。開展基層兒童保健人員培訓,加強基層兒童保健服務隊伍建設。并將兒童保健服務質量改進納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和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
充分發揮中醫藥服務在兒童保健中的作品
《計劃》提出要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用中醫藥技術方法開展兒童基本醫療和預防保健;積極推廣應用小兒推拿等中醫藥適宜技術,強化中醫藥在兒童醫療保健中的重要作用。
推進兒童中醫保健進社區進家庭。鼓勵中醫醫療機構或有條件的婦幼保健機構牽頭成立婦幼(兒科)中醫藥聯盟,通過項目合作、聯合病房、學科幫扶等形式加強合作,積極推進中醫優質資源下沉。
各級中醫醫療機構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業務指導,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師的兒童保健和兒科診療服務能力。鼓勵家庭醫生開展中醫治未病服務。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推廣中醫治未病理念和方法,普及兒童中醫藥保健知識,提升群眾中醫藥保健意識。0~36個月兒童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率達到85%以上。
《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2021-2025年)》作為國家《“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的細化文件,對指導各地健全兒童健康服務網絡,提高兒童健康服務能力具有重要意義。除重點行動外,《計劃》還給出了基本原則、主要目標及組織實施三個大的板塊。“基層衛生健康”在此附上原文,共大家參考。